关于做好大连理工大学2025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5年06月10日 15:20 浏览量:
为进一步落实好中央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政策,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关要求,现开展大连理工大学2025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该工作全面通过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jcjy.xszz.edu.cn/ )开展,包括复核、在职在岗确认及应届毕业生申请,系统操作说明可参考《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附件1)。现将工作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2023届及2024届毕业生在职在岗确认
2023年和2024年审批通过的毕业生在系统中进行“在职在岗确认”(2023届毕业生第二次、2024届毕业生第一次),并于2025年7月6日前在系统的“第一/二次在职在岗确认”模块完成信息填报。具体要求如下:
1. 毕业生:正常在岗的毕业生应在系统中选择“在岗(继续享受资助)”,按要求提交在职在岗情况表;因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等换岗的毕业生应在系统中选择“换岗(原单位内部调动,继续申请资助)”,按要求提交在职在岗情况表;在原基层单位辞职后,入职新单位仍符合补偿代偿条件的,选择“换岗(到新单位就业,继续申请资助)”,按照首次申请基层就业资助的流程填报信息。
2.相关学院:相关学院点对点告知相关毕业生,提醒其在系统中如实填报当前在职在岗情况,确保不漏一人,并及时按照要求对学生提交的申请内容进行审批。
二、2024届毕业生申请复核
未通过院系、学校或中央任意一级审核的2024届毕业生,均有资格申请复核。请计划申请复核的学生于2025年7月6日前在系统的“2025年基层就业复核”模块完成信息填报,修改或补充相关信息。
提交复核申请的同学请注意定期查看系统内“基层就业复核申请”的审核状态,“复核环节”的学校审核、中央审核均通过后,最迟应于9月12日前在“在职在岗确认”模块申请填报在职在岗确认信息,相关要求与本通知内第一条保持一致。
三、2025届毕业生基层就业申报与审核
1.2025届毕业生,毕业后到西部地区(西藏、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部地区(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和艰苦边远地区(除上述地区外,国务院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等)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可申请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简介可参考“DUT学生服务”微信公众号2025年4月25日发布的推送《事关基层就业权益!2025届毕业生请注意!》(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5RBmuuF0Hqdg4mtNV-Dwiw )。
2.调整基层就业补偿代偿限额:2024年9月1日之后签订基层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且本批次申请的,学费补偿或用于学费的贷款代偿标准调整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25000元。2024年9月1日前签订基层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且提出申请的,学费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仍按之前相应标准执行。
3.受理时间安排:即日起至2025年9月12日,2025届毕业生完成系统填报,学院完成审核。9月12日-9月20日,学生服务中心完成学校审核。
4.重要提醒: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只能毕业当年申报,逾期无法补报,2025届毕业生务必于2025年9月12日前完成系统申请和学校审批。有可能符合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基层单位就业条件但上述截止日前无法完成就业协议确认、无法确定实际工作单位或未实际到岗的2025届毕业生(包含2025年12月31日前毕业的学生),务必在2025年9月12日前通过系统进行预申请,并在2026年的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
5.咨询及联络
为方便交流咨询,相关学生请实名加入“大工本科生基层就业工作群(QQ群号:780675620)”或“大工研究生基层就业群(QQ群号:565834679)”及时查看学校相关通知。
如有系统或政策方面的问题,可咨询各学院资助工作负责人或学生服务中心,联系方式学生服务中心联系电话为0411-84706273(本科生)、0411-84708336(研究生),邮寄地址为大连理工大学学生文化中心A座232。各学院资助工作负责人联系方式见附件表。
学生服务中心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