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6年08月21日 11:59 浏览量:
为做好在校大学生的医疗保障服务,现启动2026-2027年度学生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一)缴费标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大连市医疗保障局202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有关通知,大连市202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00元。大学新生可按学制一次性趸交个人保费,趸缴期内调整个人缴费标准的,个人不再补缴。
(二)参保登记及变更登记
学校已为大连校区就读的全日制大学生完成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及自助缴费核验工作。初始登记默认按年自助缴费。如新生选择一次性趸缴学制内全部保费,请发送邮件至dgzz@dlut.edu.cn,邮件以“新生保费趸交申请-姓名-学号”命名,内容包括新生的姓名、学号、证件号码、学制,写明“申请城乡居民医保按学制趸交”。
盘锦校区学生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工作请等候盘锦市和盘锦校区通知。如盘锦校区学生申请在大连市缴费参保,请填写附件《盘锦校区学生大连参保登记表》(附件)以“盘锦校区学生大连参保-姓名-学号”命名,发送至邮箱dgzz@dlut.edu.cn,请严格按模板要求填写以确保参保登记格式规范、信息准确。
学生服务中心定期处理参保变更登记和新的参保登记申请,请申请人提交邮件3个自然日后再次扫码缴费。
(三)集中缴费
通过“大连市自然人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小程序“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医保缴费”功能自助缴费。

自助查询及缴费时新生请注意使用高考证件号码。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如无法在线自助缴费投保,请于2026年9月1日-30日持参保人有效证件到学生文化中心232现场扫码缴费参保。
(四)待遇使用及2026年未投保补缴
学生通过“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或“大连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申请医保电子凭证(电子医保码),就医时持电子医保码挂号结算,医保报销部分直接核销。无法自助办理电子医保凭证的港澳台及外籍大学生,可携带参保相关证件到大连市医保中心高新园区办事处经办窗口办理电子医保凭证激活业务。
1.集中缴费期内一次性缴纳2027年度保费后,202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2.入学当年9月1日至12月31日,2026年度医保已在生源地或上一学段学校所在地参保的学生,继续在原参保地享受医保待遇;2026年未参保的大学生,可选择在入学年度集中缴费期内补缴大连市2026年度保费,等待期过后享受大连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2026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补缴投保可通过“大连市自然人社保缴费”小程序“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核定”功能申请办理。
(五)退费业务办理
1.退费政策:参保人员在预缴期或逾期参保等待期内死亡、转往外地、就业转为职工医保、大学生退学或应征入伍、获得医疗救助参保资助或在其他地区重复参加医疗保险等情形,可凭死亡证明、转移接续和参保凭证等申请退回预缴的或补缴的当年度保费。
2.申请时间:集中缴费期退费申请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17时。
3.办理渠道:大学生趸缴和2026年7月27日以后缴纳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退费,到大连市医保中心高新园区办事处窗口线下办理;通过“大连市自然人社保缴费”小程序按年自助缴费的,通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退费申请”功能线上办理。
二、学生商业补充保险
(一)保障范围
学生商业补充保险保障范围覆盖学生校内外学习生活和实习实践的疾病、意外等各类风险场景,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效补充。学校每年遴选优质的商业补充保险服务项目,为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提供疾病医疗及意外保障服务。
2026-2027学年我校商业补充保险服务单位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人保财险),结合不同保障需求,为在校学生梯度设置了基础版、升级版、综合版3档保障方案,供学生及家长按需自愿选择投保。
(二)投保方式
商业补充保险按学年缴费投保,按学年提供保障。2026-2027学年学生商业补充保险保障期为2026年8月30日零时至2027年8月29日24时。不同档位保障方案的保障额度和保障内容可扫码登录查看,投保过程中请注意准确填写本人当前学年学号。

(三)保单查询
投保当日生成正式保单,学生及家长可通过大连人保微信公众号自主查询下载。
(四)出险报案及理赔服务
1.出险报案:拨打人保财险24小时客服热线报案,或致电人保财险校园服务专员报案,或通过人保APP、微信公众号自助报案。
2.线下服务:人保财险服务专员每周二到凌水校区学生服务大厅驻校办公,人保财险服务专员每月中旬周二到开发区校区和盘锦校区驻校办公,受理理赔资料收取、保险业务咨询等工作,如遇法定节假日现场办公时间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 【盘锦校区学生大连参保登记表.xlsx】已下载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