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的通知
日期: 2021年09月04日 13:52 浏览量:
已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请将受理证明(学校留存联)交给本学部(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在受理证明右上角填上学号);辅导员收齐后于9月20号前交到研究生工作处(研教楼611房间),由学校将受理证明的相关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以便国家开发银行办理贷款审批、发放以及划付资金等事宜。
特此通知,望相互转告!
研究生工作处
2021年 9月 4 日
关于提交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的通知
日期: 2021年09月04日 13:52 浏览量:
已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请将受理证明(学校留存联)交给本学部(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在受理证明右上角填上学号);辅导员收齐后于9月20号前交到研究生工作处(研教楼611房间),由学校将受理证明的相关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以便国家开发银行办理贷款审批、发放以及划付资金等事宜。
特此通知,望相互转告!
研究生工作处
2021年 9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