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3年06月06日 08:38 浏览量: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助中心(2023)15号文件通知要求,我校2023年研究生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报材料受理工作开始启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一)纸质版材料
1.毕业生本人填写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附件6,两份)。其中院系审核(辅导员)、学校财务部门审核(主楼西侧楼108吴老师)两栏需盖章。
2.《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附加信息表》(附件7,一份)。
3.就业证明(附件3,两份)或二次分配就业证明(附件4,两份),二次分配毕业生只提供二次分配就业证明。
(二)电子版材料
《2023年研究生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附件2);
二、报送要求
1.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9月20日。
2.纸质版材料报送:研究生工作处(研教楼611房间)。
3.电子版材料发送:zangxh@dlut.edu.cn邮箱,请按照“2023年基层就业-学部(院)(简写)-姓名”格式命名。
三、重要说明
1.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预计2023年秋季上线基层就业申请审核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系统上线后,需要学生注册和登陆系统,通过系统进行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2.2023年系统首次上线使用,为确保工作万无一失,部分材料需线下同步报送。请申请基层就业同学做好准备工作,将相关材料原件寄回给学校前,做好扫描留存好材料电子版,待系统上线后上传。
3.为方便交流咨询,拟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2023届毕业生请实名(学部(院)+学号)加入大工研究生基层就业工作群(QQ号:565834679)进行咨询。
联系人:臧老师 电话:0411-84708336
附件2:2023年研究生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
附件3:就业证明
附件4:二次分配就业证明
附件5:中央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审核说明
附件6: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附件7: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附加信息表
研究生工作处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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